婚前财产分割协议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4-12-22 14:58) 点击:207 |
婚前财产分割协议 一、婚前财产分割协议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: 1.首部。 (1)标题。应写明“财产分割合同(协议)”或“分单”、“分产契约”。 (2)当事人身分的基本情况。 2.正文。 (1)分产的原因。 (2)具体分配方案。 3.尾部。 立约人、见证人分别签字、盖章,并注明立约的时间。 二、格式: 财产分割协议 立约人: 证人: 财产分割原因: 财产范Χ: 分割方案: 立约人: 见证人: 立约日期 年月 日 婚前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的情形: 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”第九条规定,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,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,法院应当受理;法院审理后,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的,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。一般在两种情形下,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:欺诈、胁迫。 婚前财产公证 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:1、个人的身份证明。如身份证、户口薄,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。(已婚也可补办)。2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。如房产证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。3、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。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:当事人的姓名、性别、职业、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、财产的名称、数量、价值、状况、归属,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、维修、处分的原则等。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,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,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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