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!
我2012年11月11日办的酒席,2013年2月20日领取的结婚证,请问这期间的财产怎么分配,这期间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,票据上写得是我的名字,存款上也是我的名字,则个是我的个人婚前财产吗?2013年我父母给我存了1万元在我的名下,我有没有权利调取当时银行的监控录像,证明是我父母给我存的。还有我婚前财产是一年一存,这个银行可以查到吗?
我在家经常受公婆出言侮辱,说我偷吃家里的东西,并多次扬言赶我走,把我的卧室门锁了,我上班必备的自行车锁了,丈夫又不同我一起搬出去住。我是在没办法,想离婚。这样丈夫是不是属于过错方,在财产分配上我是不是可以多争取些,最大可以争取多少? |